婚假,是国家给予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随着各地计划与生育条例的修改,不少省份都不同程度延长了婚假的时间,最高可享30天婚假!
一、婚假延长了!
近期,浙江省卫健委答复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高文庆代表《关于抓紧完善生育保障和激励措施的建议》称,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目前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架构初步建立并开始产生良好政策效应,浙江省出生人口“失速下滑”的态势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人口发展形势依然非常严峻,生育支持政策供需存在不平衡,还无法真正破解“不想生、不愿生、生不起、养不起”等问题,亟待凝聚合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明确了浙江省卫健委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持续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出台针对性的生育支持政策,协调省级相关部门深化和细化配套政策,优化政策体系,使其更加生育友好。
二、加大力度推动各类配套支持政策的出台,包括生育保险、医保报销、长幼随学、住房保障、税收补贴等专项性政策,以及托幼一体化管理、生育假期成本分担、妇女就业保障等综合性政策。
三、推进普惠托育和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保障基本的前提下,加快研究建立生育支持社会共担机制的进度。
四、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推行简约文明婚俗,推进新型婚育文化建设,积极启动开展延长婚假天数方面的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工作进展情况的调研评估,加大细化政策出台和落实力度,并探索开展人口均衡发展状况评价工作。
也就是说,浙江省将会在2023年内正式启动延长婚假天数的工作!
其实,在2023年2月,成都市人社局也对延长婚假做出过回复:
市人社局:我国婚丧假的规定最早见于1959年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59〕中劳薪字第67号)。文件中详细指出:“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的天数,不发给工资。
根据《四川省劳动和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规定的复函》(川劳险 1993 95号),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同时,您可以利用带薪年休假、双休日将婚假时间适度拉长。
二、国家层面上关于婚假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将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也只有3天法定婚假。
③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④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⑤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⑥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可享受法定婚假。
三、关于婚假工资计算方式
国家虽对职工的休息、休假设立了相关规定,然而并未明确规定婚假期间工资发放的标准。
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一至三天的婚假,并且工资照发。然而,该政策仅适用于国营企业职工。
另外,通知中也未对职工在婚假期间所发生的车船费等做出明确规定。
因此,目前关于婚假的工资发放标准,还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规定。
四、婚假是否有有效期?
我国法律并未对婚假的有效期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来约定婚假的有效期。
有些公司会规定员工必须在一年或半年内休完婚假,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这一福利。
婚假通常要求一次性休完,不能单独分开使用。
五、2023年婚假天数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