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北京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还可以取出来吗?
一、北京医保个人账户中钱还可以取出来吗?
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即已计入医保专用存折或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的资金)仍可随时自由支取。自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只能在就医、购药等规定范围定向使用。
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个人账户的资金划入、结息、使用等情况仍可按照原发放渠道(医保专用存折或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进行查询;2022年9月1日后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京通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线上方式进行查询。
二、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三、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个人账户可实行家庭共济,参保人员的家庭成员可按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共济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
四、城镇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人员办理将外省市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本市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本市个人账户,统一管理;办理转出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至新参保地。
五、在什么情况下个人账户可以清算?
因参保人员死亡、转外国籍、外国人离境,或跨制度参保(转公费医疗等)原因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形,可在办理终止参保手续后申请个人账户清算。
六、职工医保中断缴费或者改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费用吗?
可以。参保人员个人参保状态发生变化,参加了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不再参保的,个人账户余额仍可按规定支付本人及已备案的配偶、父母、子女的相关费用。
七、如何理解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按照国家“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则,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保险待遇,只能参保人员本人享受,需实名制就医。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此次改革拓宽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由家庭成员共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