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社保断交了,确实可以在自己省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社保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等都可以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也是累计计算的。
具体来说,如果您在外省工作并缴纳了社保,但后来因某种原因社保断交了,当您回到自己省并重新就业或决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时,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实现社保的转移和续交: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首先,您需要向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然后,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和您的身份证明,到您打算缴纳社保的新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在新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
一旦社保关系成功转移至新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您就可以按照当地的社保政策继续缴纳社保费用了。
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手续:
为了确保您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建议您在决定回到自己省并重新就业或决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时,尽快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
了解当地政策:
由于各地的社保政策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建议您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前,先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
避免重复缴纳:
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的过程中,请确保您的社保账户在原参保地已经停缴,避免出现重复缴纳的情况。
概括来说,即使您在外省的社保断交了,也完全可以在自己省重新缴纳社保。只需按照相关流程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