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武汉市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可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办理时限:社保经办机构为每月1-22日工作日。
2、提交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异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5)要求认定原视同缴费年限的,还需按规定调阅《人事档案》。
3、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2)对于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且随本市用人单位参保或在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窗口参保的,和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定符合转移接续条件后,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的时限及流程为参保人员办结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且随本市用人单位参保或在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窗口参保的,先统一为其在本市建立临时缴费账户,暂不受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在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再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定符合本地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的时限及流程为参保人员办结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4、温馨提示: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原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
(2)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条件与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条件的规定,符合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条件的,不一定能符合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条件。为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和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手续,规定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且随本市用人单位参保或在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窗口参保的,先统一为其在本市建立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暂不受理转移接续申请,在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对于经审核符合确定本市为待遇领取地条件的,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避免参保人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后,不符合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条件,又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3)对于确定本市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流动就业人员,应先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再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本市核定的退休时间起发放(补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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