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账户家庭共济申请
怎样操作?需要哪些材料?
这些你关心的问题
苏州市医保局给出了权威的答案!
一起来看~
1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是什么?
答
家庭共济关系由主账户人(也称授权人)和用户组成。家庭共济关系由主账户人自愿申请设立,用户为主账户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
2
建立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
主账户人为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正常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用户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正常参保人员。
3
参保人能建立多个家庭共济关系吗?
答
不,每个家庭的共济关系包括一个主账户人和多(≥1)用户,但每个参保人只能同时建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即只能作为主账户人或用户。已成为主账户人的参保人不再是其他共济关系的用户,已成为用户的参保人不再是主账户人或其他主账户人共济关系下的用户。
4
用户(即家庭成员)是否有数量限制?
答
主账户人在建立家庭共济关系时,必须提供家庭成员的准确身份信息,只有配偶和父母的限制是2、孩子的数量暂时不受限制。主账户人不得与配偶父母建立家庭共济关系。
5
在哪里申请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需要哪些材料?
答
根据家庭成员的医疗需要和自愿原则,主账户登录江苏医疗保险云应用程序,通过个人承诺系统申请建立家庭共同经济关系。具体路径:“我想做家庭共同经济-共同经济账户绑定”。处理成功后,绑定可以通过“家庭共同经济-共同经济账户授权记录查询”进行查询,“解除绑定”功能也可以在此界面进行处理。
在特殊情况下在线处理不成功或不能处理的,主账户持有身份证(医疗保险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信息、家庭关系承诺书,可在参保地医疗保险机构窗口申请。
6
当家庭成员关系发生变化时,该怎么办?
答
目前,家庭成员不得主动更换家庭共济关系,主账户应及时通过江苏医疗保险云、参保地医疗保险机构窗口等渠道申请变更或终止。参保人退出后可以加入新的家庭共济关系。
7
主账户人因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等原因不再符合主账户人的条件怎么办?
答
主账户人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等原因转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或者其他终止职工医疗保险的,相应终止家庭共济关系。
8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家庭成员能否直接拿主账户人的医疗保险卡就医?
答
不可能。家庭成员必须持医疗保险卡(或电子医疗保险凭证)就医。
9
每个家庭成员都有使用限额吗?
答
没有。家庭共济关系建立后,每个家庭成员都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直到用完为止。
10
家庭共济资金用完后该怎么办?
答
在家庭共济关系建立的有效期内,家庭共济资金用完,但家庭共济关系仍将继续。
11
如何处理绑定提示“账户共济绑定失败,失败原因:用户在申报期间有效的账户共济绑定信息”?
答
根据提示,参保人已成功加入家庭共济关系。如需变更,家庭共济关系主账户人应申请解除绑定,新家庭共济关系主账户人应申请绑定。
12
如何处理解绑时提示“账户共济解绑失败,失败原因:未查询有效账户共济绑定信息”?
答
根据提示,解绑成功,无需特殊处理。
朋友们,你们都明白了吗?
记得把它转给你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