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来,为企业减负11亿元!12月18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16年5月以来,我市积极实施社会保险“降本减负”政策,逐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既降低了企业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也稳定了就业形势,政策红利不断释放,企业纷纷受益。
自2016年5月1日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以来,南宁市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由20%降至19%、16%或14%,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由8%降至7%,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0.5%,工伤保险费率从平均0.7%降至0.55%,最高降幅为8.15%,2016年为企业减负约4.94亿元;截至2017年11月底,累计为企业减负约6.77亿元。共涉及32815家企业和84.63万名员工。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三种降低费率的“红包”涉及南宁市所有企业。“红包”1:南宁工业园区外所有参保企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例降低至19%,五险总比例降低3.15%。“红包”2:良庆经济开发区、柳泾工业园区、仙湖经济开发区参保企业,理塘工业园区、宝塔工业园区、夷陵工业园区和香山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例下降至16%,五险总比例下降6.15%,生态工业园、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江南工业园区、南宁综合保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比例下降至14%,五险比例下降8.15%。
据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降低红包费率会减轻企业负担,但不会降低员工待遇。员工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些养老金与企业的缴费率无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3%转入个人账户,与企业缴费率无关。工人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与工人的平均工资和他们自己的工资等因素有关。费率的降低不影响被保险人的工伤和失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