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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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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的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建金〔2022〕4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辽宁省落实国务院扎实稳定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发〔2022〕15号)要求省级住房公积金分阶段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一)继续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继续执行《关于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辽直住房资格〔2022〕14)实施阶段性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的相关政策。

(二)企业申请缓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申请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的,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连续计算公积金缴纳时间,企业职工可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和申请。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偿还的,不得逾期处理

因疫情失业或收入明显下降,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存款人,可向中心申请。经核实,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还款不予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四)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职工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1400元/月增加至1600元/月。

二、办理手续

(一)申请缓缴企业的在职职工提取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适用对象

受疫情影响,并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在职职工。

2.业务受理

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央办公厅正常受理申请缓缴时间,申请缓缴前正常缴存的企业职工无需提供额外要求,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和公积金贷款。

3.审核办结

中心通过业务系统检查员工所在企业申请延期付款时间,并按阶段性支持政策当场完成。

(2)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存款人申请不逾期处理

1.适用对象

因疫情失业或收入明显下降,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存款人。

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存款人,即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期间的存款人。受疫情影响收入明显下降的存款人,即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按规定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或能够提供企业出具的《职工收入下降证明》(见附件1)的存款人。

2.业务受理

申请人必须填写《受疫情影响不作逾期处理审核表》(见附件2)。因疫情失业或收入明显下降,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存款人,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核实,存款人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还款不予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3.审核办结

该中心通过业务系统标记未逾期处理的申请人,并根据分阶段支持政策进行验证和识别。符合条件的,不得逾期处理,不得作为逾期记录提交信用调查部门。

(三)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适用对象

2022年6月24日(不含)前符合租房提取条件且未办理租房提取的职工。

2.业务受理

中心受理员工租赁提取申请,无需提供其他要求。政策调整前,当年已办理租赁提取的员工,按原标准执行租赁提取金额,差额部分不予提取;当年已办理租赁提取的员工配偶未申请提取的,按新标准办理租赁提取金额,差额部分可提取。

3.审核办结

中心通过业务系统核对员工租赁提取申请,并按阶段性支持政策当场完成。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执行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说明。

1.员工收入下降证明

2.受疫情影响不作逾期处理审核表

辽宁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4日

职工收入下降证明

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受疫情影响,我单位职工(姓名)、身份证号、每月工资从元下降到元。

特此证明。

以上内容真实,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2022年 月 日

受疫情影响,不得逾期处理

申请时间:2022年 月 日

申请人姓名:

证件号码:

借款合同号:

联系电话:

目前逾期数:

申请原因:

因疫情失业(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

受疫情影响,收入下降(单位缓缴或出具收入下降证明)

申请内容及

承诺事项

受疫情影响,我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现申请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还款,不予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自2023年1月1日起,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法正常偿还而逾期的,按贷款合同约定收取罚息,并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本人承诺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签字:

年月日

个贷部

审核意见

经中心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存款人减免逾期罚息,不予逾期处理;如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有虚假信息,将立即取消逾期罚息资格。

审核柜员签字(盖业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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