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天之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具体解释:
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这意味着,无论员工是否处于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在员工入职后的30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
社会保险种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注意事项:
及时投诉: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员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
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总结:
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天之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措施。员工应关注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及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