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必须连续缴纳7年社保,可以允许存在补缴记录吗?
答:可以!根据规定截止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
其中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标准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年度积分落户申报阶段开始前缴费状态正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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