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生育期间不仅可以享受产假,在满足社保缴纳条件后,还可领取生育津贴,这个我们都知道的。那么领完生育津贴后,还可以领取产假工资吗?这是很多朋友都想知道的。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产假工资: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缴纳了社保企业就可以不用单独支付生育津贴了,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领取一种。当然,假设有的企业就是土豪任性,非要让员工拿“双份”,那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