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让大家迷迷糊糊地“过日子”,小编就这为宝子们科普一下年休假的相关知识和常见问题。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带薪年休假介绍
带薪年休假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带薪年休假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满1年不满10年的 → 年休假5天
➤满10年不满20年的 → 年休假10天
➤满20年的 → 年休假15天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在考虑职工意愿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年休假,对职工提出的年假申请具有审批权,职工未经单位批准,不得自行休年假。
不是!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要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而职工本人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形下,职工才算“放弃”带薪年休假。
因为工作没空休年假,可以安排工资补偿吗?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